内蒙古将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到年底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的30%以上,重金属削减任务完成30%以上。
据了解,在重金属污染防治这项工作中,内蒙古将遵循“等量置换”原则,严格控制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地区不再新批和验收涉重项目。同时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加强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定期监测制度;加快86家国控、区控涉重企业重金属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进度,2013年底前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按照环保部要求,2012年底,内蒙古必须完成历史堆存铬渣处置任务,涉及包头市5万吨、巴彦淖尔市13万吨。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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