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一季度,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累计完成393.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72.8亿元,增长22.6%。其中,税收总收入累计完成301.4亿元,同比增长20.8%;社会保险费累计完成67.2亿元,同比增长27.7%;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完成19.6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完成5.1亿元;工会经费完成0.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70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1200万元。
一季度,全区税收总收入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企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税收基数高等不利因素的基础上实现20%以上增长,成绩来之不易。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分别位居税收总收入总量前3位,3个地区累计入库169.9亿元,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56.4%。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幅较高,营业税平稳增长,个人所得税受税收政策性因素影响出现下降。
此外,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坚持富民强区并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地税局在强化税费征管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鼓励文化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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