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时间:2012-04-26





4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张力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赵黎平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永胜讲话。

  会上宣读了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增补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张力对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取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各项任务。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切实抓紧抓好。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我们要不断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效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马永胜通报了第七次联席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安排。他说,从自治区第七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来,自治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其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88个增加到了122个,全区各级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总数达到4207个,形成了覆盖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各类金融单位、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所的预防网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工作规划的要求,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推动社会主义廉洁政治建设,服务和保障自治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

  会上,内蒙古国资委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两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介绍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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