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当前,群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近年来,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环保工作当前面临怎样的形势和任务,“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是什么?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安国通。
问:“十一五”以来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环境执法监管的职能作用日益强化。
“十一五”时期,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国务院考核自治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两项约束性指标,也是环保部门的硬任务。为推动工作落实,自治区先后出台了24个行政规章。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区经济快速发展、新建项目大幅增加、环保基础工作薄弱的形势下,圆满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经环保部核查认定,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4.25%和7.47%,完成国务院下达减排目标的109.51%和110.61%;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结果为74.6分,高于全国平均成绩2.8分;4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结果为好,顺利通过国家“十一五”流域考核验收。
积极履行环保服务民生的职责,着力解决水、空气、土壤等群众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通过实施电厂脱硫设施改造和区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减少原煤散烧、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全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严格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通过开展污染源分布密集、水质污染严重河段集中整治,全区流域水质明显改善,由“十五”的中度污染转变为轻度污染。持续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些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环保部门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治理、矿山尾矿库和重点行业企业及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得到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偷排超排、无故擅自停运排污设施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问:当前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和任务?
答:未来一个时期,我区经济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工业结构仍以能源、重化工为主,对资源、能源的依存度依然较高,污染物产生量将持续增加,总量控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日渐不足。既要实现发展目标,又要完成减排指标,即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是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双重使命。 2012年我区减排任务由2项变成4项,减排领域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源和交通领域,特别是随着公众的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环境矛盾将日益凸显。农村牧区环境污染及重金属、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问题逐步显现,重点行业环境隐患越发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持续加大。
问:“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减排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国家确定我区“十二五”的减排指标是:与201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6.7%,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下降7.5%;氨氮下降9.7%,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下降9.5%;二氧化硫下降3.8%;氮氧化物下降5.8%。经测算,我区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占减排基数的70.1%和23.1%,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减排基数的17.8%。从“十一五”减排总体情况看,减排工作还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十二五”必须进一步在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重点领域下功夫,严格倒逼机制,确保完成任务。
要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境内松花江、黄河中上游、海河、辽河4个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突出扬尘污染防治、工业废气及异味治理、汽车尾气排放控制三个重点,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特别要强化对制药、味精等发酵行业的污染防治,严格环境监管,切实解决废水、废气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认真做好城市空气中PM2.5和臭氧等指标的监测工作,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我区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是国家确定的14个重金属重点防控省区之一。由于降雨量小、地表径流少等自然因素,近年来虽然没有发生大的重金属污染事故,但随着涉重产业的快速发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增长,防治任务进一步加重。为此,必须严格涉重项目准入,强化考核及责任追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点,已列入国家重要议事日程。当前,我区农村牧区普遍面临着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活污染、面源污染严重,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牧区转移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因此,必须坚持城乡统筹、梯次推进,以开展农业源减排和土壤加密调查为着力点,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要以法治建设为基础,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法监督,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要切实把群众能够“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来抓,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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