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春耕生产,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对内蒙古自治区抗旱“坐水种”给予补助。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为了抓紧落实好补助政策,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财政厅专门向有关盟市印发了《2012年内蒙古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抗旱“坐水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据了解,抗旱“坐水种”是内蒙古自治区应对“十年九旱”、“年年春旱”补水保全苗的关键技术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应用,年推广面积500多万亩。按照农业部要求,此次补助重点是对常旱易旱种植玉米的地块实施抗旱“坐水种”补助,2012年我区在兴安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5个盟市实施。抗旱“坐水种”项目补贴主要对抽水、运水和购买水箱等给予补助,每亩补贴资金5元。在落实补贴政策时,应充分发挥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以及种植大户、示范户的作用,结合增产增效、高产创建、玉米“双增二百”等项目落实。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采取抗旱“坐水种”技术种植玉米的农民,或者为项目开展服务的服务组织。根据5盟市玉米抗旱“坐水种”实际推广面积,我区确定兴安盟和赤峰市各补助180万亩,呼伦贝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各补助40万亩,呼和浩特市补助60万亩。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联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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