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6月完成


时间:2012-05-09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在6月底前全区城镇将完成已建或在建垃圾处理设施收费政策和价格改革,将收费专项用于城市垃圾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依据自治区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按照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鼓励采取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统一收费或与其它非建设行业收费捆绑收费和代扣代缴等方式,改进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力争到2015年全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城市达到95%以上,中小城市达到90%,旗县所在地镇达到85%,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放规范化、收集标准化、运输专业化、处理无害化、管理信息化”。

 来源: 内蒙古晨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