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了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日,内蒙古再次下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9.0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5.03亿元,农村牧区低保资金3.59亿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0.39亿元。
据统计,从今年年初至6月底,全区累计下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36.36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2.26亿元,农村牧区低保资金13.2亿元,农村牧区五保资金供养0.9亿元。 今年5月2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民生指标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城市和农村牧区居民低保标准每月分别提高39元、20元。同时,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按照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上年增长12%,达到全区年人均4013元和2460元。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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