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就业局了解到,为了促进农牧民工组织化转移就业,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将从5个方面下功夫拓宽渠道。其中,重点是完善鼓励扶持农牧民工创业的相关政策,加大农牧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年内投入3000万元扶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
上半年,全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24.5万人新生代农牧民工75.9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43.1万人新生代农牧民工49.6万人。今后,除了抓好返乡创业园建设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将抓好东西部劳务对接,建立区外劳务输出基地,拓宽对外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抓好劳务品牌建设,坚持以劳务品牌促进转移就业,打造100个具有区域示范性、辐射性的劳务品牌;发挥转移就业示范点的带动作用,要新创一批转移就业示范旗县、乡镇、嘎查村,进一步提高三级联创活动整体效能;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健全盟市级家庭服务业协调机构,扶持和培育员工制企业30户左右。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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