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安全第一


时间:2012-08-30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即将陆续开学,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秋季开学后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安全第一。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指导思想,继续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各校要在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要及时掌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动态,果断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区域内气候变化、季节更替的特点及放假开学新生入学等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预案的修订和预警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对区域内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认真排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各地要与公安部门协调,进一步做好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广大中小学校和学生中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教育系统和学校自有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要加大对学校租用校车的管理,严禁学校租用未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通过的车辆用于接送学生。利用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监护人家长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共同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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