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与内蒙古政府签署加快推进内蒙古扶贫攻坚进程合作协议


时间:2012-09-10





9月8日下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新城宾馆签署《关于加快推进内蒙古扶贫攻坚进程的合作协议》,国务院扶贫办将加大对内蒙古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范小建致辞并在协议上签字,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出席签约仪式,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代表自治区政府签字,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致辞。

  根据协议,国务院扶贫办将加强对内蒙古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加大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力争每年都有新的增加,支持内蒙古开展人口较少民族、牧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内蒙古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易地移民搬迁“扶贫开发三大工程”,着力解决发展瓶颈制约和突出矛盾,集中实施一批产业、就业、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贫困地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试点工作。认真抓好扶贫开发专项措施,在信贷扶贫资金计划安排、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实施外资扶贫项目,积极协调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合作。深化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组织动员中央国家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定点帮扶内蒙古,力争实现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的全覆盖,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内蒙古的扶贫开发。双方还将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经常性工作联系,推动协议落实。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到2015年,全区农村牧区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扶贫对象累计减少一半以上。力争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全区266.6万扶贫对象全部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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