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1日上午,赛罕区2011年冬季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举行。176名从赛罕区入伍的义务兵家长每人领取优待金15631元,共计275万余元。这次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是去年新的兵役制度改革以后赛罕区义务兵优待金首次、首批集中发放。据了解,呼和浩特赛罕区仅2011年入伍义务兵两年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支出将达2000多万元。
自2012年期,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口,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优待金。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在发放两年优待金的基础上,自2013年起,也就是明年年底以后退伍回来的士兵,对自主就业的城镇户口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农村户口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应征入伍的在校及毕业大学生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标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予以发放。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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