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完善电力配套工程 满足保障房工程用电


时间:2012-09-28





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区将对每一项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开辟“绿色通道”,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全区将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建设的收费标准,对实施配电设施工程建设配套费的地区,可根据收费标准情况予以一定优惠;未实施配电设施工程建设配套费的地区,各施工单位依保本微利原则收取费用。

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励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的供配电设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报装接电速度。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电力信息公开与电力供应的后期维护等服务。

  近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供电企业早筹划、早安排,提前规划电源建设,完善电力配套工程。

  今年,我区要投资426亿元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7.77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比较重,所以,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今年自治区政府比往年提前1个月左右向各盟市分解下达了建设任务,地方国土部门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行一站式土地审批服务。同时,财政部门提高了资金下拨效率。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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