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与我区签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合作协议


时间:2012-10-17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呼和浩特签订《京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人员挂职交流制度。

  二是建立专项问题研究制度。双方就节约集约用地、征地安置补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完善矿业权有形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座谈,形成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服务。三是建立项目技术支持制度。四是建立宣传配合制度。采取多样措施和方式,向社会和群众广泛宣传北京和自治区各自在保护资源、以及项目、融资、人才等方面的成果和政策。

  《协议》同时确定,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和面临的国土资源管理形势进行交流、探讨,定期研究落实需要解决的事项。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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