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国家民委获悉,国家民委日前印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据介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且比例较高,生产生活功能较为完备,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及其聚落特征明显的自然村或行政村。
纲要提出,重点扶持村寨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30%、总户数不低于50户、特色民居不低于50%。重点扶持村寨同时须具有较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较高的文化保护价值,具有较好的区位条件和一定的工作基础。
纲要提出的保护与发展目标包括: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试点村寨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其中村内道路实现硬化、饮用水安全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特色民居占80%以上,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基本建立;群众收入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且对收入的贡献率不低于60%,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年收入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60%以上的劳动力享受到相应适用技能培训服务,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寨建有标准卫生室。
与此同时,纲要还提出了村寨风貌、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护,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等发展目标。其中,民族文化保护方面,要实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动静结合的民族文化保护模式基本形成,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文体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经常开展民族文化活动。
据了解,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三年来,中央财政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亿元,同时吸引多方面资金,在全国28个省区市370个村寨开展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