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松绑” 内蒙古全民创业将迎来“黄金时代”


时间:2012-12-17





为鼓励全面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从11月23日起,我区施行多项措施为创业者“松绑”,全民创业将迎来“黄金时代”。“在以前,兴安盟户籍的创业者来呼市创业,必须得回兴安盟贷款,而从11月23日起,创业者可以在呼市贷款了!”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我区全面取消创业者户籍限制,凡是在自治区境内创业的城乡劳动者,都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降低了反担保门槛和扩大反担保范围,凡工资收入来源稳定,且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所有人员均可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经济实体稳定经营两年以上,资产高于承担担保贷款额3倍以上的均可为创业者提供贷款反担保。

  据了解,从11月23日起,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低于5万元,对带动就业人数增长多的创业项目和贷款担保基金充足的地区,最高贷款额可以提高到单笔30万元。对创业成功有二次贷款需求,扩大经营规模并再次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的50%以上的,可给予首次贷款一倍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合同期限为两年。

  同时,我区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领域和贴息范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并按微利项目据实全额贴息。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在创办企业培训的基础上,将改善企业培训和扩大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师资培训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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