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国中东部许多城市出现了雾霾天气,呼市空气质量也受到影响,一时间,PM2.5数据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PM2.5等数据是如何采集、如何发布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实地采访了呼市环境监测站点,让市民了解它们的“庐山真面目”。
树林里的“炮楼”17日,记者随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监测室的韩见弘主任来到了兴松小区监测站点。
在位于呼市新城区兴松街附近的一片小树林里,记者看到了一座四层建筑,远远的感觉很像一个小“炮楼”,如果不是墙面上有“环境监测”四个大字,真不知道这“炮楼”就是监测站点。记者注意到,这里楼门紧锁,很少有人经过。
这里是怎么监测PM2.5等数据的呢?韩主任看出了记者的疑问。“走,先上去看一看!”
监测分析仪器个小功能大
登上四楼,不大的房间内首先看到的是一个高约2米宽1米多的机柜,里面陈列着很多台仪器,每台仪器上的显示屏上都显示着不同的数据,原来,这些仪器就是负责不同污染因子监测的,包括PM2.5、PM10、二氧化硫等。
韩主任打开一台仪器的门,记者注意到里面有白色的滤纸,滤纸上面有颜色深浅不一的黑色圆点,仪器很像老式的磁带播放器,滤纸就像磁带一样缠绕在磁头上。
董主任解释道,“这台仪器就是负责PM2.5污染因子监测的。”这台仪器与楼顶上的采样器连接,采集到的PM2.5颗粒物通过管道进入到这台仪器,颗粒物沉积到滤纸上,并形成一个个黑色的小圆圈,通过仪器内部的检测器进行检测分析,最后得出室外PM2.5的浓度。每一个小圆点就代表一个小时内的浓度值,颜色浅说明浓度值小些,颜色深说明浓度值大些。
其中有一台集中的显示仪器,不同污染因子的浓度都会集中在这里显示,记者在PM2.5一栏中注意到,17时的数据为0.031mg,韩主任解释,这代表17时这里的PM2.5浓度值为每方米为31微克,属于正常范围内。
采样设备像两个倒置的盘子
监测分析仪器所需要的样品,是由采样设备提供的,在楼顶上,记者看到了负责样品采集的设备,两个类似盘子的装置倒置在支架上,这就是负责颗粒物采集的切割器装置。共有两个这样的设备,一个负责PM2.5颗粒物的采集,一个负责PM10颗粒物的采集。韩主任介绍,“别看设备不大,功能可不小,它可以按要求割切采集需要的颗粒物,而把不需要的排除在外。”另外还有一个包括二氧化硫等在内的气态污染因子采样器,是一个圆柱形的仪器,都安放在四楼顶上。
空气质量实时发布
市民可以通过呼市环保局网站实时查看空气质量情况,直观能看到的AQI数值,就是经过这里采样、分析之后得出来的。据韩主任介绍,采样、分析之后,会通过传输系统把包括PM2.5在内的各项污染因子的浓度值传输到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根据各项污染因子的浓度综合得出AQI的数值,也就是空气质量指数。为了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空气质量状况,除了数值之外,在实时发布系统上,用不同的颜色表示空气质量的不同等级,绿色表示优,黄色表示良,橙色表示轻度污染,红色表示中度污染,紫色表示重度污染,褐红色表示严重污染。
韩主任称,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每星期会来一次监测点,进行巡检维护,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会马上赶到进行检查维修。
呼市为啥设8个监测站点
呼市于去年12月27日执行环境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检测指标数据通过呼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信息平台对外发布。
说起PM2.5,呼市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站长王克玲介绍,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PM2.5成分复杂,国家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把它纳入进来。所以目前监测的AQI是空气质量指数,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数据,比以前监测的环境污染指数API多了三项数据,能更客观地反映空气质量。
目前呼市共有8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谈到这些站点的布局,王站长介绍,国家对建站的高度、角度、视野等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呼市目前这些站点的布置完全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根据呼市的大小、人口的多少,确定了目前的这八个监测站位,以期能更好地覆盖呼市城区。如小召监测点主要监测市中心的空气质量,化肥厂生活区站点主要监测石化区内的空气质量。
就前段时间有的点位出现重度污染,有些是轻度污染这一情况王站长表示这与站点所处的方位和周围的环境有关,比如说糖厂监测站点,附近有什拉门更村、攸攸板等几个城中村,目前这些地方正处在季节取暖期,很多居民采用一家一户的取暖方式,这样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质多,监测的数据值就会高。而如小召站点正处在市中心,该地段主要是集中供暖,相对排放的污染物少,所以监测数据会低一些。另外,空气质量等级的高低,也会受气象条件的影响,比如同期不同地段风力的大小,也会影响空气中颗粒物比如PM2.5浓度的高低,从而造成空气质量的不同等级。
来源: 内蒙古晨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