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不断推进实施社会保障工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2012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20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70元,涉及退休人员131.9万人。此外,我区还保证老工伤人员待遇落实到位,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给予医疗保险补贴,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给予补助。
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已有2.4万老工伤人员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累计支出金额1.03亿元;今年又为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补助1亿元,主要对老工伤人员多、地方财政困难、老工伤纳入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了倾斜。将6.8万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投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6483万元。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323万元,自治区各级筹措资金2160万元,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再就业704人,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偏低的263人给予补助,对困难企业中参战、功臣模范、革命伤残军人等军转干部355人给予重点救助,对特困企业军转干部245人给予了补助。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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