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保监局获悉,内蒙古保险业采取四项措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引导民营经济投资保险业,筛选优秀民营企业入股设立首家法人保险机构。二是积极开发新产品、差异化服务以及风险咨询、管理等高附加值服务,为民营企业架起多层次风险防护网。三是加强银保合作,以保单质押贷款、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等方式,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四是积极拓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积极、稳妥发展相关责任保证保险业务,为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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