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12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达197.5亿元,比去年的181.9亿元增加了8.5%。2012年度全国有26个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超过1亿元,其中山西、内蒙古超过25亿元,黑龙江、山东、陕西、新疆超过10亿元,河北、辽宁、河南、安徽、甘肃超过5亿元。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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