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郑州建立了“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昨日上午,郑州市2010年度、2011年度有应征入伍的8000多户义务兵家庭,领到了共1.078亿元优待金。
优待金发放标准,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到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不低于1.5倍,到西藏服役不低于2.5倍。
按照郑州市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050元计算,2012年义务兵优待金三个类别发放的标准,分别为每人13260元、16575元、27625元。
同时,自2013年起,选择自谋职业者,按照郑州市2011年度经济指标计算,城镇退伍义务兵可领取退役金64836元,农村退伍义务兵可领取退役金33150元。
对郑州市接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自2013年起,全市每年会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和全供事业单位的岗位,进行定向考录。
省市两级政法队伍招录干警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不低于10%,市属国有企业则不低于15%。
退役大学生士兵,如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龄。
而非郑州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郑州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郑落户手续。
自2012年起,凡郑州市户籍且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必须依法履行兵役义务。郑州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网上报名预征。
对不参加报名应征、不参加体检、体检政审合格后拒绝入伍,或有其他逃避征集行为的,当地兵役机关要在其《兵役登记卡片》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上注明“拒服兵役义务”字样。
全市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新生入学时,需查验18至24岁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卡片》。凡是没有《兵役登记卡片》的本市适龄公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对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不能出具《兵役登记卡片》、《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或者被兵役机关注明“拒服兵役义务”字样的,2年内将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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