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三年内取消择校生 郑州降低高中择校费教育部要求三年内取消择校生 郑州降低高中择校费教育部要求三年内取消择校生 郑州降低高中择校费教育部要求三年内取消择校生 郑州降低高中择校费教育部要求三年内取消择校生 郑州降低高中择校费


时间:2012-07-27





制图/方毅夫

这几天,郑州公办普通高中的择校生们,去录取学校缴择校费时,就能少掏些银子了。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降低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

  其中,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择校费各降2000元,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降1000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择样费没变,还按原标准执行。这一新标准自7月25日起执行。

  最新

  郑州普通高中择校费降了

  昨天,郑州普通高中分数线公布,接下来,择校生们就要缴学费了。

  郑州市区普通高中新学期共招录择校生2317人,其中第一批次学校共招录择校生1464人,第二批次学校招录择校生681人,第三批次招录择校生172人。

  近日,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降低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

  对于这部分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具体收费标准是:将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每生三年7000元和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每生三年6000元,统一降低收费标准为每生三年5000元。

  市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由每生三年12000元,降低收费标准为每生三年10000元;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提醒

  缴纳择校费,还剩今明两天时间

  郑州市中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填报有择校志愿且进入择校录取名单的考生,必须在7月28日前(含28日)到录取学校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机会。

  按照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新标准自7月25日起执行。

  按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收取择校费前,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收费处的醒目位置公示新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收费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变更。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收费许可证》由郑州市物价局统一变更。

  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继续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择校生招生比例。

  擅自突破市教育局批准的择校生比例的,多收部分将按违规收费行为予以查处。

  所谓的三限政策,就是限分数、限人数和限钱数。

  学生、家长在缴费时,如遇多收费或未执行新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也可以@河南商报官方微博给我们说说。

  为啥下调

  对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大幅增加

  听说部分学校择校费降了,郑州市民王先生有点不敢相信:“少缴两千终归是利民的好事,最好能取消,但择校生的出现是为了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会降吗?”

  郑州某市级示范性高中校长说,因为要交高昂的择校费,每年都有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放弃好高中,降低择校费的收费,能让更多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机会,但他同时又担心,政府对学校的投入能否跟得上。

  其实,这次降低普通高中择校费,就是因为政府对教育投入大幅增加了。

  通知称,通过对郑州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情况的调研,及近年来郑州对高中教育资金投入的大幅增加,为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才对部分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进行调整。

  而从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上刚刚公布的数字看,去年,河南财政支出4248.82亿元,其中花在教育上的钱最多,高达857.14亿元,约占总支出的20%。

  相关链接

  三年后,“择校生”将成历史

  因为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加大,今年,郑州市公办普通高中不仅择校费标准降低了,掏高价择校费上高中的学生也减少了。

  往年,择校生比例占30%,今秋开学后,郑州公办高中整体择校生比例将低于20%。

  此外,河南商报上周曾报道,教育部要求各地在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上个月,我省也下发《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投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也就是说,三年后,将不再存在掏高价上公办高中的现象了。

  郑州某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认为,一旦取消择校生,就可以给学生营造公平的就学环境,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啥是择校生

  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学籍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并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除按规定缴纳正常学费、课本费等费用外,还要按培养成本一次性缴纳择校费。

(来源:河南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