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调队昨日(29日)对外发布消息,今年以来,全市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4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9元,增长12.0%。
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在经济健康发展、就业形势稳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上升。上半年,城镇居民工资收入70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1元,增长12.4%,占到家庭总收入的55.2%。
转移性收入3773元。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3773元,同比增长5.8%。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3380元,同比增长6.1%;赡养收入154.75元,同比增长12.5%。
财产性收入人均245元。随着居民投资领域的不断拓宽,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市人均财产性收入245元,同比增长21.4%。出租房屋收入的增长成为财产性收入的有力助推因素。上半年,全市出租房屋收入154元,同比增长9.0%。
经营性人均净收入1716元,增长强劲。随着市政府近年来一系列创业政策的出台,市民的创业热情被进一步激发。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16元,同比增长30.7%,在四项收入中增幅最大,但所占比重较小,仅占家庭总收入的13.4%。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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