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时间:2012-08-13





8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郑州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城乡低保标准,郑州市区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据悉,目前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为全省最高水平。

据了解,郑州市政府从2009年起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第二季度,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一定比例(30%~35%)测定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据悉,郑州市目前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有16万余人。
(来源:河南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