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通报了今年4月和5月的交通违法情况,9家客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因交通违法次数多,在全省被通报批评。
6家客运企业所属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人违法情况突出: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19次);河南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13次);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9次);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5次);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4次);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4次)。
3家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大车占道违法情况突出:河南万里物流有限公司(18次);郑州长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4次);郑州万通运输有限公司(12次)。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交通部门将联合安监、高速交警部门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实行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追究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责任及所属客货运企业主体责任。(记者李凤虎实习生王正星)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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