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试点农村住房保险 确保受灾农户得到实惠


时间:2013-08-21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广大受灾农户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去年年底,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等下发《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农户自主自愿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农村住房保险的覆盖面。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拟借鉴外地经验,选择部分县(区)先行试点,探索政府减灾救灾新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参保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投保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农户办理农村住房保险。

  按照要求,我省将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探索既切合实际,农户又接受的模式。借鉴外省的做法,可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作试点:为民政优待和救助的军属、烈属和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简称“两属两户”)办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选择政府支持、灾害风险程度高、保险意识强、保险机构健全的地区先行试点;选择多灾易灾农村地区,如沿黄、沿淮和豫西、豫南等山区先行试点;选择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先行试点。

  同时,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可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农户收入水平、现有减灾救灾政策等,给予农户一定的保险费补贴。补助地区财政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划拨方式和划拨时间,加强保险费补贴资金监管。

来源: 大河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