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15日起施行


时间:2013-10-11





  10月10日,记者从濮阳市民政局获悉,新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叫停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标识设置不标准、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等乱象,加强了对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地名的保护。
  

  《办法》细化了各类地名命名、更名以及销名的程序,对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强调了地名规划的编制实施;新增了对非行政区划区域,如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域名称的管理内容;规定了地名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办法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填补了我省地名规划、历史文化地名保护、非行政区域名称、大型建筑物和建筑物群名称、城市住宅小区名称、法律责任细化的缺失。

  
  不少濮阳市民担心,如果现有道路和小区进行更名,那么濮阳市民的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都需变更,将带来很多不便。据此,濮阳市民政局企划地名科工作人员介绍说,名称变化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命名、更名需“民意第一”。“现有道路或小区的更名将涉及很多手续的变更,会给市民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办法实施后,我们将根据办法要求,征集沿线居民、单位、商户的意见进行更名,以免给濮阳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新增道路和小区,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使地名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来源:濮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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