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九月份,郑州房地产市场开始升温:开发商推盘力度增大,折扣增加,不少购房者也希望在传统“旺季”购房。
昨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郑州多家房地产中介与售楼部后了解到,各种规避“限购令”的办法又重新浮出水面:部分购房者用公司名义买房、通过打官司购买房产甚至借办假证取得购房资格。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办法看似绕开了限购,但风险重重,购房者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或将得不偿失。
歪招1
以公司名义“曲线购房”
中介称:与个人名义购房最大不同在于不能办房贷
“以公司名义买房不受楼市监管的影响,可以绕开限购政策。”昨天上午,农业路附近一家中介的置业顾问李女士对记者说。
李女士说,用公司名义购房,在购买环节的税费则相差不大,只是对公司资质的认定程序稍显繁琐,购房时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以公司名义和以个人名义购房在购买环节上最大的差异在于不能办理房贷,公司购买房产要么一次性付款,要么申请其他形式的贷款,而目前绝大多数以公司名义买房的都是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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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聪明,风险重重
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
那么,以公司名义买房,是不是如李女士所说,“是买房的一个好办法”呢?
河南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说,借用公司名义买房,看似聪明,实则隐藏重重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对企业而言,因买房、贷款等合同均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一旦个人在此过程中,未按约支付房款、贷款或相关费用,对外首先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说,借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但一旦与公司关系破裂,与公司之间容易就房屋产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另外,用公司名义买房,如果要转手,面临缴纳高额税费的问题。一般入手价100万的房产增值了50万,转手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总额将高达30多万。
歪招2
借打“钱债官司”转手房产
中介称:买房人可假称向卖房人“讨债”以获得房产
记者在中介公司采访时,还了解到一种“铤而走险”的规避“限购”方式——通过打官司买房。
黄河路与经三路附近一家中介公司置业经理马先生说,举例而言,买家张先生想买业主黄小姐的一套房,价格为200万元,但张先生属于被限购的人群。他可以和黄小姐商量好,假称黄小姐向张先生借款200万元但无法偿还,张先生把黄小姐告上法院,要求黄小姐偿还债务。开庭的时候法官会进行调解,这时双方同意把黄小姐手上的一套房给张先生作为抵偿200万元的欠债。这样法院会出具判决书执行,张先生凭着判决书就能去房管局办产权过户。交的手续费也就是法院的诉讼费,这样一来,连二手房交易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一并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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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弊大于利
买房人、卖房人都存在“破财”风险,且属于虚假诉讼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这一做法其实蕴涵了极大的风险。因为如果张先生和黄小姐的债权关系成立的话,张先生在没有付200万元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向黄小姐追债的;如果张先生提前把钱付给了黄小姐,对于张先生来说,又存在黄小姐卷款潜逃的风险。
李晴川表示,这种情况属于虚假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对虚假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买卖双方这样做,其实是在以身试法。
歪招3
假离婚或找“可靠人”代买
中介称:主意比较损,但能达到买房目的
一家售楼部的置业顾问说,购房者和购房者父母都可“假离婚”,到民政局领张离婚证,这样四个人就可以买四套房。“这个主意比较损,但确实能达到买房目的。” “如果实在不想离婚,购房者还可找些不打算在郑买房的可靠人,比如亲戚、朋友,以他们的名义购房。”该置业顾问说,买后到房管局过户,缴契税、营业税、个税等一笔钱就行。“或是直接找个公证处公证,证明这套房现在是你的。公证只需几百元钱,也不妨碍今后转手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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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方式,得不偿失
可能带来财产分割的法律风险
针对置业顾问为购房提供“假离婚”的策略,房地产实战专家、河南王牌企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同君认为,可能带来财产分割的法律风险。他举例说:“比如小王和小李一对夫妻,小李离婚后出卖自己名下财产是合法的,小王在法律上也无法要求小李返还自己的那份房产,这样小王就是人财两空。”
在“第一调查网”上,针对“你怎么看待用假结婚、假离婚来应对限购”这一问题,有47.84%的人持反对态度,表示“万一真离了或者真结了,就得不偿失了”,甚至有13.36%的人直呼“不应该用这样的方法,太极端了”。
至于找可靠人买房,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这需要买房人细细思量。当朋友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诱惑或是利益冲突时是否真的“可靠”,值得购房者慎重考虑。
歪招4
代办社保、居住证以“达标”
售楼人员称:在相关部门有人,你拿身份证过来就行,没有任何问题。
代办补交社保、办居住证……这些在限购初期备受媒体关注的招数,在经历一段时间“安息”后,又悄悄浮出水面。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中州大道与金水路交叉口附近某楼盘。该楼盘销售经理曹女士说:现在政府部门查处办社保、居住证力度加大,这些证件越来越难办。但如果能够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并且选择一次性付款的话,我们可以帮忙为你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购房者“升级够格”。
面对记者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在相关部门有人,你说的这些都不是问题,拿身份证过来就行,我们已为一些外地购房的人办了,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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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勿信,否则上当
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对此,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民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都是联网的,缴纳信息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很难造假。他提醒广大外地购房者切勿听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售楼部帮助购房者办的居住证明可靠吗?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买房造假,最吃亏的还是买房者。购房者在购房时,买房人也需签承诺书,保证自己提供的资料真实。如果发现造假行为,或是资料填报虚假,将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该负责人说,房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造假证的查处力度,对二手房中介来说,发现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暂停其网上销售签约。
【提醒】
为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或将得不偿失
限购令下,为规避限购,各种“高招”层出不穷。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办法看似绕开了限购,但是风险重重,购房者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或将得不偿失。
上官同君认为,限购令下,中介、购房者应树立正确观念。首先,中介公司应自律。不要给自己的未来发展埋下“地雷阵”。其次,购房者应树立正确的购房观念,应该在权衡国家政策和自身实力后,再做决定。
再次,针对限购政策,社会上出现“反限购办法”速度惊人的现象,政府相关部门除了加强监管外,也应尽快建立机制,针对新出现的现象,拿出有效的应对办法。同时,还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购房者。
/相/关/
【 郑州两次限购 】
首次限购令
2011年1月5日,市房管局召开郑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闻通气会。此次限购具体内容:对非本市居民,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外地购房者,将限制其在郑州市二环(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未来路以西、航海路以北)区域内购房。如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外地人,限制其在二环内只能购买一套房产。
二次限购令
自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区向其售房。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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