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行排污权交易 洛阳等4个试点市413笔交易


作者:徐东坡    时间:2011-11-10





11月8日,在省环保厅的会议室,我省4个排污权交易试点市代表正对一份排污权交易的工作实施草案提出意见。不久前,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将我省纳入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其实,这项工作我省已探索推进了两年,正准备由试点向全省推行。

4个试点市413笔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被买卖,从而激励排污单位减少排污量,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009年11月起,我省选定焦作、洛阳、平顶山和三门峡4个市作试点,至今年9月份,这4个市已经实现排污权交易413笔,资金额8935万元。

为减小试点难度,我省排污权交易首先在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新建项目中开展,排污单位须一次性购买五年的排污权。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开展排污权交易。

有了一套可行的交易体系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魏金春说,虽然仍需完善,但我省已摸索了一套较为可行的排污权交易体系。

目前4个试点城市先后出台了排污权交易的有关政策,对排污权的分配和管理、排污交易的主体、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范了排污权交易的程序和规则。我省已通过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允许有偿取得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可有偿转让节余的排放指标。

在交易方式上,焦作市将排污权交易委托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了独立的交易平台。

排污权交易任重道远

“严格地讲,我省排污权交易尚处于有偿阶段,还不能算实现了交易。”魏金春说。

目前在我省,排污权使用者是从政府手中购买排污权,还没有一笔排污单位之间的交易。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做支撑,国家和省级层面也缺少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指导意见和办法,缺少对排污权交易价格和资金管理的制度。

排污权交易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如何有效监管和核算,排污权价格是否合理,收费如何监管和使用,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现有排污单位数量众多,对其排污量进行确权定量,短期内也难以解决。

国家将为我省提供支持

据介绍,我省被纳入排污权交易试点省,环保部将给予我省资金和技术支持。

在资金方面,环保部将为我省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省、市两级交易平台的建设及排污权交易的技术研究。

在技术方面,环保部会在交易定价研究、交易平台软件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

据悉,有了国家层面的支持,我省将很快在全省推行排污权交易。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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