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方毅夫
近日传出消息,已酝酿一年之久的民用电阶梯电价将实行(详见商报23日A04版报道)。与此同时,《河南省供用电保护条例(草案)》正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规定居民对电价基准价格和电费计算有疑问的,供电企业应当在7日内给出答复。
针对阶梯电阶的推行,有声音指出不同省份每户月用电费的基准价格难以确定,成为主要阻碍因素。
由于基准价格涉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大多数普通居民的家庭用电量标准,全国范围甚至单个省份范围内都难以“一刀切”确定。
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和一个五口之家每月的用电额度显然不同,以家庭为单位执行同样的基准价格,有失公允。
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河南省供用电保护条例(草案)》,暂未对阶梯电价有明确表述。不过,该条例明确,如果用电人对供电需求、供电质量、电价执行、电费收取等有异议,有权向供电企业查询,供电企业应当自受理查询之日起7日内给予答复。
从试行省份情况来看,因为阶梯电价的计算较之前更显复杂,加上基准价格浮动,以及供电企业的市场单一卖方地位,徒增居民用户对供电企业的不信任。
有委员认为,条例给出这样的规定,正是对此类问题充分估计,体现了立法前瞻性。据了解,我省何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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