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对外发布消息,4月份,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8%,环比下降0.3%。
食品价格涨幅依然高居首位。4月份,我市食品价格同比上涨8.9%。
与上月相比,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其中,食品下降1.1%。
与去年同月相比,全市各市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均有所上涨。其中,中牟上涨4.1%、巩义上涨2.8%、荥阳上涨4.1%、新密上涨3.6%、新郑上涨4.6%、登封上涨4.0%。
又讯(记者 侯爱敏)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昨日对外发布消息,4月份,河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5%,环比下降1.6%。
4月份,河南食品价格上涨6.4%。食品类商品中,鲜菜价格涨幅最大,同比上涨32.9%。
分析指出,在4月份河南3.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2.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
与3月相比,4月河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6%。环比下降较多的食品类商品分别是鲜菜和猪肉,鲜菜价格环比下降7.8%,猪肉价格下降6.6%。
(来源:郑州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