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个《办法》助力脱贫攻坚战


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16-06-28





  在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上,副省长王铁指出,《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扶持谁”的问题,《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谁来扶”的问题,《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如何退”的问题,《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五个《方案》都是为了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五个《办法》和五个《方案》是一套组合拳,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严格、规范、透明的脱贫攻坚顶层设计,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遵循,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基础,发挥政策最大集成效用。


  扶持谁?


  精准识别,就像打靶要瞄准靶心,锁定扶贫对象才能真正做到因人施策、因户施策。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就是针对“扶持谁”的识别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谁是贫困户,识别标志两条杠:一是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比如2015年是2855元;二是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因素。


  精准扶贫标准细化到主食和衣服


  本次贫困户识别标准比上一次更人性化。原先一直提的是“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不愁吃”要“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不愁穿”细化到“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同时,农户家里有子女上学、有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居住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谁来扶?


  扶贫的任务直接落到了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身上,并且有严格的考核标准。


  《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一次。


  考核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对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3.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4.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5.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率、帮扶工作满意度较低的;


  6.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脱贫工作违纪违规问题的。


  如何退?


  《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对贫困户村、县退出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贫困户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贫困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宽带通等,同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县退出——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贫困县90%以上的贫困村通过扶贫实现退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钱咋用?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53个贫困县38个国定贫困县和15个省定贫困县同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同时为加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涉农资金


  哪些资金可列入整合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


  1.共20类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2.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3.年度新增属于《意见》确定的20类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也纳入整合范围。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


  1.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类28项资金。


  2.在优先保证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属试点类的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三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


  市县逐级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鼓励市县将省本级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在县级层面开展统筹整合。


  四支持贫困县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由项目所在地贫困县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贫困县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整合资金怎么用?


  加快资金拨付,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分别在中央资金到位后和省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一次性切块下达到县。贫困县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储备,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贫困县整合的涉农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易地搬迁扶贫为重点,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贫困县不得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以外的支出。


  省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有哪些?


  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国家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社会捐赠资金安排的,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等方面的资金。


  预算管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省市县财政要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上级提前下达资金要全部编入年初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新增补助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预算;收到债券资金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资金下达: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当年预算的70%


  省市财政应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扶贫资金。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当年预算的70%。省财政应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提前下达工作。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除必须由省级直接安排的支出外,省财政应将其余部分全部提前下达至市县财政。


  资金拨付: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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