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要求,2011年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120元增至每人每年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0元。新的统筹补偿方案河南省已于今年实施。但由于2011年河南省的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已于先期结束,因此2011年农民个人缴费30元的标准暂未提高,2012年按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标准到位实施。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农民真正理解最新的筹资和补偿政策,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在筹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农村中小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补偿待遇。
据了解,河南省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现已在各地陆续展开,原则上于今年年底结束,在外地打工的农民缴费可以延长至明年春节。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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