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是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督进行的管理创新。
管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符加锐介绍说:“目前,我国对戒毒人员通过戒毒评估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行为缺乏规范性的规定,所用的评估体系主观因素较多,在戒毒效果不确切的前提下解除强制戒毒,会为后续社区矫正带来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管城区检察院通过3年的实践,探索出一套戒毒评估体系,即通过“外化”的生理指标变化和内在的心理变化,使测试结果更加准确。他们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突击尿检,呈阳性的人员不予通过。对尿检呈阴性的人员,通过血压、心跳和脉搏测量、有针对性的提问、心理测谎等多种评价指标,判断是否在心理上彻底戒除毒瘾。
前文提到的马明,2009年9月进入河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1年前,他因在测试中表现“有较强毒品心理依赖性”,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被驳回,又进行了为期1年的强制治疗。
在2011年10月19日的测试中,马明的测试结果符合相关要求。随后,检察官对他的心理辅导意见和建议将随着他的其他材料一起送到家人和所在社区相关人员的手中,为其今后的生活提供参考。
据统计,自2009年至今,管城区检察院已经对337名戒毒人员进行了诊断评估,32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被驳回。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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