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在统筹使用外经贸促进专项资金和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时,要向“走出去”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倾斜。
同时鼓励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此外,省政府要求省商务、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采取简化审批手续等便利措施,方便企业“走出去”。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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