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民政厅出台信息称,以后不公开捐助信息或捐助信息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团,年检不予合格,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办法规定,今后在河南省民政系统注册成立,并开展慈善捐助工作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履行慈善捐助信息公开义务。这些单位开展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都要予以公示。
信息在哪里公开?市民如何查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捐助信息公开主体(义务人)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河南慈善网发布捐助信息。慈善类社会组织应接受查询并及时给予答复。
“至少每年公示一次,如果没有类似记载,年检时不能通过,这样慈善公益活动将更加透明。”这位负责人说,平时若捐款人想去慈善机构了解自己捐款情况,机构有义务给予告知。若不提供,可到当地民政部门投诉。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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