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网上督察,是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托信息网络资源,建立以公安机关内部视频、音频、执法办案、GPS卫星定位等为主要内容的督察监控平台,并通过监控平台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该《规范》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组建专职网上督察大队、中队,配齐配强专职网上督察工作人员,同时,各级网上督察中心要确保同时有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进行值守。
省公安厅将对各省辖市公安局实行网上督察红、黄、蓝三色预警制度,即当月该局问题超过当月全省问题总量10%时予以蓝色预警,在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网站主页上进行滚动字幕提醒;超过15%时予以黄色预警,对该局下达《督察通知书》,并跟踪整改问责;超过20%时予以红色预警,对该局下达《督察建议书》,责令立即整改问责。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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