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乡镇卫生院设置的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配备专业人员人数将达到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公共卫生管理科,根据其辖区服务人口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量,合理配备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科)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信息上报制度;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其开展业务指导。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医改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加强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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