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级资质物业公司12家 业主40%不满因开发商


作者:张高峰    时间:2011-11-10





开发商所遗留问题,已经占到业主上访投诉量的40%

离郑州市全面供暖不到一周时间,物业捆绑收费问题再次进入人们视野。一边是业主埋怨物业服务质量普遍不高,一边是物业公司大多微利甚至亏本经营,其间矛盾如何调解?省政协最近的一次调研试图给出答案。

这次调研还发现,河南全省目前有2200家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20余万,但具有一级资质的仅有12家。

现状:河南一级资质物业公司仅12家

连日来,有不少郑州市民给河南商报反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在代收供暖费时,要求业主把物业费也一并缴纳。对于如此捆绑收费,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虽一再强调不准,但由于是合作关系,对物业公司也无法强制要求。

类似的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在平时屡有发生。省政协第一视察团调研发现,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是导致此类问题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河南全省目前有2200家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20余万,具有一级资质的仅有12家,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低,已经严重制约企业发展。业务范围窄是其中一个主要表现。调研结果显示,在郑州、洛阳和开封三地,大多数物业公司业务仅以保洁、简易维修和代收水电费为主,甚至有的物业公司只开展水电费代收业务。

症结:业主40%不满源于开发商遗留问题

事实上,业主们可能不了解,物业管理本身是微利行业,利润低,甚至还出现亏本经营现象。这也间接导致服务水平无法提高。

在调研中,物业公司所反映的最大难题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相当困难。省政协第一视察团分析,造成这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差,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意;相当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还不规范,乱收费、重复收费现象时有发生,收费与服务不相符。

此外,部分业主往往容易把对开发商的怨气发在物业管理公司身上。这次调研也显示,开发商所遗留的问题,已经占到业主上访投诉量的40%。对此,省政协第一视察团建议,政府部门要严格推行开发建设与物业服务分开经营的政策,使物业服务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与此同时,政府应对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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