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龄化严重,不少老人都想去养老院养老,但公立养老院又太少,投资养老院肯定能赚钱。”今年40岁的方先生打算投资办一家养老院,但他还有些顾虑——选地比较麻烦,各种税费太多,运营成本太大……
或许还有更多像方先生一样的投资者,想要投资养老院,却又心存顾虑,不妨看看我省给的这一套优惠政策。
在省政府下发的《意见》中提出,我省将降低养老机构门槛,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
在税费方面,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免征养老服务收入的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等。
在消费方面,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
同时,还支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卫生和老年病护理服务,如果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另外,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所在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对管理规范、老人满意度高并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支持。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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