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活动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集体土地上如有新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审批手续为: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合同备案、核收相关费用、发放建筑许可证。禁止无资质和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检验、结构检测、桩基检测等企业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如果有违法违规现象,涉及资质、资格处理的,将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资质或执业资格进行处理。
通知特别提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要依据《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乡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具体监管。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