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高长岭    时间:2011-11-21





11月20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政府下发通知,全面启动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已经由省政府批准转发,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定主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在明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于明年上半年筹备,明年9月30日前开始,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意见》要求确权发证工作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县级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认的土地所有和使用状况为依据,依法开展确权登记,确保土地登记结果合法、有效,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自2013年起,各地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在实施征地拆迁时,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进行补偿;未经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

该负责人说,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必须首先确定农民的土地权利。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拟定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不少土地调查测量机构也在积极报名,为土地确权登记提供服务。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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