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双瑞    时间:2011-12-13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执法行动。行动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等。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本次执法检查中,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该执法检查从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1月10日结束。将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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