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起校车交通事故造成18名幼儿园的孩子死亡;12月12日,江苏丰县又一起校车交通事故造成15名小学生死亡。前一阶段,我省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联手,对校车进行了摸排整治,但校车的交通安全隐患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防止发生类似恶性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对校车交通违法“零容忍”、“零懈怠”,全力以赴保障校车交通安全。
省交警总队要求,校车一律不得超员,行驶速度一律不得超过60公里。全省交警要全员上路,路面交警要对途经的校车严格检查,凡不符合校车安全条件,驾驶员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超员、超速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督促学校落实校车管理主体责任。凡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结合“护卫天使”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放学期间,派出专人到学校周边维护交通秩序。校车、学生有优先通行权,学校老师要护送学生过马路。
交警部门呼吁,家长和孩子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车辆;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校车的监督,及时举报校车交通违法。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