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车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作者:李丽静    时间:2011-12-19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即日起,该省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时速超过60公里的或超员的校车,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

近期,全国各地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和生源大省的河南,要求全省交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以赴保障校车交通安全。

他们要求,全省交警要全员上路,路面交警实行责任制,对途经的校车严格检查,凡不符合校车安全条件,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超员、超速(不得超过60公里)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隐患进行彻底排查,落实责任,凡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城市派出所、农村交巡警中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护卫天使”活动,在学生、幼儿上下学期间,派专人到学校周边维护交通秩序,校车、学生有优先通行权,其他机动车在学生过马路、上下车时要停车避让。

此外,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不间断播报校车交通安全提醒、提示,提醒家长不让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不坐超员车;督促学校落实校车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校车交通违法;呼吁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举报校车交通违法,对查证落实的立即兑现奖励。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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