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环境知识和环保意识作为学生素质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稳步推进环境教育,逐步形成“幼儿教育有活动、基础教育进课程、高等教育设选修”的环境教育体系。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工信、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环境友好型”单位创建办法,探索开展“环境友好型”机关、宾馆、餐饮等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级文明办将把绿色系列创建和“环境友好型”单位创建纳入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给予政策支持。
《纲要》指出,环保宣传也要创新形式,打造品牌。既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也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开展“环境大接访”、“社区环境对话”、“环境听证”、“体验环保”等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引导、规范公众有序开展环境宣传、环境保护、环境维权等活动,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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