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廉政账户由省财政厅管理,只存不取,年底结算全额缴入省级国库。针对一些被动收受礼金贿赂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陷入左右为难、犹豫不决境地时,省纪委增设的“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将为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一条拒绝诱惑、保护自己的正确渠道。
按照规定,党员干部在公务或社交活动中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各种礼金,可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在全省的各个营业网点存入廉政账户。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要及时、全额登记上缴,由单位指定部门统一折价后存入廉政账户。缴款人在办理廉政账户缴款时,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不用说明款项来源和缴款理由,只需说明存入“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即可,可用实名,也可不记名。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作为个人缴款凭证,可视为拒礼拒贿的证据。党员干部在组织对其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前,如数将所收受的现金等上缴廉政账户的,作为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的情节。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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