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河南省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由河南省文化厅和商务厅联合命名,文化部门、商务部门联合以此种方式推进文化产品出口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首批获得命名的8家“河南省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分别为濮阳市华晨杂技集团有限公司、濮阳豪艺杂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约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凯瑞数码有限公司、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福康羽毛有限公司、睢县中宇马具服装有限公司。
根据规定,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从事演艺、艺术品和工艺美术、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动漫、游戏、网络文化、艺术创意和设计、出版、文化传播和培训、文化设施设备制造等方面文化出口活动,具有较强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力,有较强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且生产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连续两年一般贸易、自营出口300万美元以上的单位均可申报。首批8家命名单位是经各省辖市商务局、文广新局推荐,并经实地考察和评审后决定的。
据悉,河南省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两年一次。经认定的出口示范基地,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并将被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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