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由河南省银监局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动的设立金融审判法庭工作,旨在加强维护金融债权、优化金融司法环境、推动全省金融诚信环境建设。经过近10个月运作,截至2011年底,该项创新性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通过案件审判探索建立了金融案件的快捷绿色立案机制、简繁分离的案件审判机制和调审结合的审判调节机制,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大幅提升,2011年全省首家金融审判法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共审结一审案件114件,结案率89.76%,审结二审案件1316件,结案率100%,明显高于普通民商事审判结案率;二是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2011年共审判以四大国有银行和郑州银行为当事人的案件47件,已执行胜诉案件37件,标的额6.3亿元;三是初步实现了金融司法良性互动,与河南省银行家协会建立了季度沟通例会制度,通过典型案件,提出司法建议,共同研讨新型金融纠纷的处置和预警方案等。
另据透露,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要求在全省推广该项新型制度,全省所有中级人民法院和至少一个基层法院要挂牌成立专门的金融审判法庭,其挂牌工作将于今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设立金融审判法庭的批复,金融审判法庭的主要职责为审理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票据等方面的金融民商案件,并对基层法院的金融案件审判进行督导指导,向金融机构发布审判信息、典型案例,开展有关金融法制教育与学术交流等。目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设立了金融执行庭,以配套解决金融胜诉案件的执行难问题。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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