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3起特大交通事故 省政府约谈问责濮阳市政府


作者:李红汛    时间:2012-02-08





今年1月24日至2月5日,濮阳市辖区内连续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昨日,省政府有关人员约谈问责濮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令濮阳市立即开展隐患排查。

【事故通报】濮阳市连发3起重特大事故

据通报,1月24日16时许,一辆豫JX1208桑塔纳轿车行至106国道清丰县境内时,撞到公路东侧的警示桩失控后,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现代轿车相撞,致桑塔纳轿车驾乘人员4人当场死亡,现代轿车驾乘人员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桑塔纳轿车司机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月2日5时40分许,在大广高速清丰县境内,一辆京PW3U70捷达轿车撞开东侧护栏后,坠落道路护坡上起火燃烧。车上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经查,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2月5日13时21分,在大广高速豫冀界南约200米,一辆京NH8P88荣威轿车冲破中央隔离设施驶入道路西半幅,与辽PE3502重型货车相撞,货车侧翻,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经查,轿车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省交警总队统计,濮阳市辖区内连发的这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占春节过后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半。

【约谈问责】濮阳市政府向省政府做检查

昨日,约谈中,省政府认为这三起事故暴露出濮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严重的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

参加约谈的有省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负责人。

约谈会上,濮阳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陈晓阳,向省政府检讨了濮阳市在交通安全宣传、路面管控、查禁酒驾方面存在的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问题,表示今后将在加强分析研判、完善解决对策、创新警务机制、提高管控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措施。

濮阳市政府郭严峻代表濮阳市政府向省政府做深刻检查的同时表示,立即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把道路交通管理列入今年市政府目标管理。

省政府要求濮阳市政府,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对大客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真正管起来;党政机关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发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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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制度,是指上级组织部门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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