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粗放、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我省经过几年的探索,初步建立了“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将省、市、县各级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通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分解到各级机构、细化到每个岗位、量化到每个点源,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自觉性。去年,我省共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6700余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21起,全省环境监察人员未发生明显的违法违纪问题,网格化责任管理的施行,既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也保护了监管人员。
张力军对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给予大力肯定,他说,“十二五”期间环境监管方面将重点破解“不想查、不会查、不敢查”三大环境执法难题,各地要学习河南的经验,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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